三刑的影响 三刑源自于干支刑冲合害理论
三刑之说源自于干支刑冲合害理论。刑在命理里主要指的是地支之间相互妨害、不和、损伤性质的一种作用关系。“刑”一般分为无恩之刑,恃势之刑,无礼之刑和自刑。
无恩之刑:
寅申巳三刑,寅藏甲木、丙火、戊土,申藏庚金、壬水、戊土,巳藏丙火、庚金、戊土,三支中的藏干互相克战,犹如互相之间不知感恩、反目成仇,如同体内经络被乱序冲击,致使命主抵抗力下降,病灾频发;婚宫受刑,夫妻关系受创,引发婚灾;而在外出行,气场受扰,车祸隐患剧增;又因是非不断,与人纷争,官司纠缠不清。
也有说法称寅巳申为恃势之刑,《三车一览》中“寅巳申为恃势,以三位中各有长生临官,强而刑,故曰恃势”。
恃势之刑:
《三命通会》中“丑为水中之土,恃旺水之势以刑戌中之火,戌恃辛金之势以刑未中之木,未恃丁火之势以刑丑中之金,故曰恃势”。丑中藏干辛金、癸水、己土,戌中藏干戊土、辛金、丁火,未中藏干己土、乙木、丁火,当三者相遇,刑克作用使得五行之气紊乱,气场冲突剧烈。这种紊乱易在命主的人生轨迹中引发动荡,表现为受伤风险大增,因冲突易招惹是非,陷入牢灾官司困境,甚至五行之气的刹那失衡会导致突然一些极端情况,比如生命气场受刑冲击难以维系稳定。无礼之刑: 子卯刑,子中独藏癸水,卯中独藏乙木,水生木,二者本为相生,母慈子孝,却因刑的特殊关系,出现子母相刑的情况,如同有恩却不施或施恩不当,引发矛盾与冲突,就像孩子不尊重母亲,母亲也没有给予孩子应有的关爱,是为无礼。
《三命通会》中“子水以戊土为夫,戊土败于卯;卯木以庚金为夫,庚金死于子,此二者皆因夫星见刑,女命遇之,夫运不佳”。因此,命理学认为,命犯子卯相刑者,在人际关系上表现为口舌争端不断,家庭、职场皆受波及;于生育层面,对于女性命主而言,刑克之下易破坏生命孕育的气场。
自刑:
包括辰辰、午午、酉酉、亥亥,同一地支相遇形成自刑,意味着自身气场的不稳定和自我冲突,好比一个人内心矛盾、行为错乱。
再者,还有说法将年龄阶段与三刑灾祸的相关联,36 岁之前,人处于青年初期,生命力旺盛,自身阳气足,即便命带三刑,有先天的精气神抵御部分刑克之力,所以灾祸相对小些;
36 - 54 岁步入中年,人生压力大,精力渐衰,此时三刑之力乘虚而入,与生活困境叠加,灾祸便放大;
55 岁后进入暮年,身体机能退化,气血不足,命带三刑如同雪上加霜,气场难以支撑,一旦遭遇刑克冲击,横死风险骤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