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的成年仪礼:冠笄之礼
我国古代的成年仪礼,主要是“冠礼”和“笄礼”。所谓冠礼,是指男子的成年仪礼,笄礼则指女子的成年仪礼,囿于男尊女卑的传统偏见,古人在言及成年仪礼时,一般只称“冠礼”。
冠礼素为儒者所重,“朱子曰:‘男于年十六至二十皆可冠。’司马温公曰:‘古者二十而冠。’皆所以责成人之礼。盖将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行于其人,故其礼不可以不重”于明代万历、隆庆年间任过惠安知县的叶春及,即称其施政以四礼齐民,而冠礼位列四礼之首,并特地手定冠礼四条为乡约,要惠邑百姓严格遵守。但是作为人生四大仪礼之一的成年仪礼,在封建社会后期已逐渐淡化,叶春及知惠安时,即指出当时社会上已出现了“三加不举”的无礼现象。所谓三加之礼,乃举行冠礼过程中的三道重要程序。据民国四年《南安县志.风俗志》的介绍,古时男子行冠礼时需穿戴的服饰甚多,包托冠中、帽子、幞头、衣衫、革带(古代革制的腰带)、鞋靴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头上所戴部分,即首加之“冠中”,再加之“帽子”,三加之“幞头”。三加之后,理发为髻,以示成人。此外,还需另起个名字,即“字”’,只有冠而字的男子,才具备日后择偶成婚的资格。
至清代乾隆年间,各地遵行古礼不一,从各县旧方志中所记载的风俗来看,大概只有安溪所行礼制较为近古:“冠昏(婚)丧祭,风俗攸关。安溪为朱子过化之区,遵家礼(即《朱子家礼》旧矣;然贫富不一,奢俭顿殊,城邑乡村习俗,不无各别,今以冠礼言之,惟官行三加之礼为近古,若乡村庶人,于将昏(婚)之前,只用一加之礼,择吉延亲友之具庆者为滨相,冠毕,拜祖先、父母。是日以米粉为丸,奉祖先,馈亲友。”而永春、德化等县则“冠礼久废”。
成年女子所行之笄礼,时间或在十五六岁时,或于订婚以后出嫁之前,如果一直待嫁未许人,则年至二十岁时也要行笄礼。例如清代前期安溪“女子将嫁之前,择吉行笄礼。母为主,延诸母之有德者为梳发、戴冠,加簪(笄),着嫁时服。祝词大约以孝顺宜家为勖,乃字”。
我国历史上各民族成年仪礼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加冠、受笄、穿裤、换裙、纹身、染齿(或凿齿)等,其中以加冠最具代表性,被视为成年仪礼的代名词,并列为古代四礼之一。但成年仪礼后来逐渐被淡化,尤其是汉族地区。
冠(笄)之礼是我国汉民族传统的成人仪礼,是汉民族重要的人文遗产,它在历史上,对于个体成员成长的激励和鼓舞作用非常之大。其实它对我们生命过程的影响力,远远超过当今流行的所谓“成人仪式”。华夏先祖对于冠礼非常重视,所谓“冠者礼之始也”,《仪礼》将其列为开篇第一礼,绝非偶然。
先民为跨入成年的青年男女举行这一仪式,是要提示行冠(笄)礼者:从此将由家庭中毫无责任的“孺子”转变为正式跨入社会的成年人,只有能履践孝、悌、忠、顺的德行,才能成为合格的儿子(女儿)、合格的弟弟(妹妹)、合格的公民(对于过去,即合格的臣下)、合格的晚辈,成为各种合格的社会角色。惟其如此,才可以称得上是合格的社会成员人。因此,冠礼就是“以成人之礼来要求人的礼仪”。在继承传统冠礼对青年人负责、仁义、孝廉等正面激励价值的基础上,我们更应积极寻求通过适当方式,在冠(笄)之礼中启发青年人爱国、进步、理性、奋进等应有的精神品格。
成年礼起源于原始社会,表示男女青年至一定年龄,性已经成熟,可以婚嫁,并从此作为氏族的一个成年人,参加各项活动。成年礼(也称成丁礼)由氏族长辈依据传统为青成人举行一定的仪式,才能获得承认。
华夏族的成年礼,为男子冠礼,女子笄礼。经书记载,实行于周代。按周制,男子二十岁行冠礼,然天子诸侯为早日执掌国政,多提早行礼。传说周文王十二岁而冠,成王十五岁而冠。古代冠礼在宗庙内举行,日期为二月,冠前十天内,受冠者要先卜筮吉日,十日内无吉日,则筮选下一旬的吉日。然后将吉日告知亲友。
冠礼前三日,又用筮法选择主持冠礼的大宾,并选一位“赞冠”者协助冠礼仪式。行礼时,主人(一般是受冠者之父)、大宾及受冠者都穿礼服。先加缁布冠,次授以皮弁,最后授以爵弁。每次加冠毕,皆由大宾对受冠者读祝辞。
祝辞大意谓:在这美好吉祥的日子,给你加上成年人的服饰;请放弃你少年儿童的志超,造就成年人的情操;保持威仪,培养美德;祝你万寿无疆,大福大禄。然后,受礼者拜见其母。再由大宾为他取字,周代通常取字称为“伯某甫”(伯、仲、叔、季,视排行而定)。然后主人送大宾至庙门外,敬酒,同时以束帛俪皮(帛五匹、鹿皮两张)作报酬,另外再馈赠牲肉。受冠者则改服礼帽礼服去拜见君,又执礼贽(野雉等)拜见乡大夫等。
若父亲已殁,受冠者则需向父亲神主祭祀,表示在父亲前完成冠礼。祭后拜见伯、叔,然后飨食。此加冠、取字、拜见君长之礼,后世因时因地而有变化,民间自十五岁至二十岁举行,各地不一。清中期以后,多移至娶妇前数日或前一日举行。某些地区自宋代以来,仪式简易,不宴请宾客,仅在本家或自家范围内进行。
《仪礼·士冠礼》贾公彦疏:“诸侯十二而冠也。若天子,亦与诸侯同,十二而冠......《大戴礼》云:‘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左传》云:‘冠而生子,礼也。’”又《仪礼·士冠礼》:“始加(冠)祝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弃尔幼字,顺尔成德。寿考惟祺,介尔景福。’再加曰:‘吉月令辰,乃申尔服,敬尔威仪,淑慎尔德。眉寿万年,永受胡福。’三加曰:‘以岁之正,以月之令。咸加尔服。兄弟具在,以成厥德,黄老无疆,受天之庆。’”
笄礼也是古代嘉礼的一种。为汉族女子的成年礼。俗称“上头”、“上头礼”。笄,即簪子。自周代起,规定贵族女子在订婚(许嫁)以后出嫁之前行笄礼。一般在十五岁举行,如果一直待嫁未许人,则年至二十也行笄礼。
受笄即在行笄礼时改变幼年的发式,将头发绾成一个髻,然后用一块黑布将发髻包住,随即以簪插定发髻。主行笄礼者为女性家长,由约请的女宾为少女的加笄,表示女子成年可以结婚。贵族女子受笄后,一般要在公宫或宗室接受成人教育,授以“妇德、妇容、妇功、妇言”等,作为媳妇必须具备的待人接物及侍奉舅姑的品德礼貌与女红劳作等技巧本颂。后世改为由少女之母申以戒辞,教之以礼,称为“教茶”。
女子年十五岁,则称为“及笄”。《仪礼·士婚礼》:“女子许嫁,笄而礼之,称字。”《礼记·内则》中就有“女子……十有五年而笄。”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