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习俗中关于养蚕的禁忌
中国2000多年前就有了养蚕的风习,自商周历秦汉以迄明清,国家均将蚕神列入祭祀大典。民间对蚕神的祭祀就更是虔诚而不敢稍有怠慢。民间以为,蚕是极娇嫩极神圣因而又是极有灵性的动物,稍有不慎就会使其受到损伤。清乾隆年间《湖州府志》转引《吴兴蚕书》就十分形象地指出了这一点:“蚕自小至老,须刻刻防其疾病。俗称蚕为忧虫,受一分病则歉收一分。”又引《农桑通诀》云:“蚕有十体,寒、热、饥、饱、稀、密、眼、起、紧、慢,此十者,人所当体恤也。时时体恤,犹惧有失。”蚕体本身的这种种特性,要求蚕民在养蚕时应格外小心,恪守诸多禁忌。养蚕语言禁忌养蚕业中的语言禁忌是很突出很普遍的。蚕不能叫“蚕”,要叫“宝宝”或“蚕姑娘”;蚕爬不能说“爬”,要说“行”;喂蚕不能说“喂”,要说“撒叶子”;蚕长了不能说“长”,要说“高”;蚕不能数数,否则,会遭到减少的灾祸;忌讳说“跑了”、“没了”、“死了”等不吉语;连容易引起这些字词联想的词语也禁忌说出。如忌说“伸”字,因蚕只有死了才是伸直的。所以说“笋”时,因“笋”与“伸”谐音,也要改为“萝卜”。忌说“饭吃完了”,要说成“饭吃好了”。因为“完了”会令人想起“没了”之灾。
与蚕病有关的字词也禁忌。如“亮蚕”是蚕病的一种,所以忌说“亮”字。“天亮了”要说成“天开眼了”;“僵蚕”也是蚕病的一种,所以忌言“僵”字,说“姜”也要说成“辣烘”,说“酱油”要说成“颜色”或“罐头”。“葱”要说成“香火”,因为“葱”与“冲”谐音,恐有冲犯,造成祸殃。当然,姜、酱、葱等本身也是蚕室的禁物,所以说话中也应避忌。
忌将鞋子放在床前
养蚕时,孩子睡觉后,讳忌将鞋子放在床前,家里的大人都要将鞋子收藏起来。据说小鞋是招老鼠的。而蚕为老鼠喜食,蚕农都要养猫防鼠害。何以又牵扯到小孩子的鞋子呢?说来真是十分曲折。俗有“正月十八,老鼠嫁女”之说。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云:自十三日至十七日五天,谓之灯节,至十八日,则年节已过,无可作乐,故各家均早睡。俗传十八日为耗子成家之日,其婚娶时常借人之鞋作花轿。古谚云“十七十八,耗子成家”,其用意盖以哄骗幼童早睡也。旧时的年画里,老鼠嫁女是一个常见的主题,的确有老鼠新婚坐在鞋子里的图画。因此,辗转附会,把老鼠和小孩的鞋子联系起来,也成了防鼠的忌讳。为免蚕被鼠害,连小孩子的鞋也不能随意放置了。
蚕房禁忌
清人《幽风广义》记载:“蚕室一切禁忌开列于后:蚕属气化,香能散气,臭能结气,故蚕闻香气则腐烂,闻臭气则结缩。凡一切麝、檀、零陵等诸香,并一切葱、韭、薤、蒜、阿魏等臭,并有气臭之物,皆不可人蚕室。忌西南风,忌灯火纸燃于室内,忌吹灭油烟之气,忌敲击门窗、箔槌及有声之物;忌夜间灯火射人蚕室窗孔;忌酒醋人室并带人喝酒之人;忌煎炒油肉;忌正热忽着猛风暴寒;忌侧近舂捣;忌蚕室内哭泣叫唤;忌秽语淫辞;忌正寒骤用大火;忌放刀于箔上;忌不吉净人人蚕室;忌水泼火;忌烧皮毛猪骨臭物;忌当日迎风窗;忌一切腥臭之气;忌烧石灰之气;忌烧硫黄之气;忌仓促开门;忌高抛远掷;忌湿水叶;忌饲冷露湿叶及干叶;忌沙燠不除。以上诸忌,须宜慎之,否则蚕不安箔,多游走而死。”这些禁忌,虽笼罩在一种信仰的气氛中,但许多都是有科学根据的,是古代劳动人民生产劳动的经验结晶。
在养蚕季节里,蚕房上则以红纸书“育蚕”或“蚕月知礼”等字贴于门上,或在蚕房边插上据说能避“冲克”的桃枝或山茶花,便宣布蚕房是禁区了。有的地方蚕家往往在廊下围草帘子,隔一段插一条柳枝,以示蚕禁。以上均俗称“关蚕门”。亲邻均不往来,只可在河埠头洗衣、淘米时相互询问蚕讯,只有到采茧时才开禁,俗称“开蚕门”。